“这一进度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快一些!我们终于成功地走到了这一刻,这一刻侨外和行业都期待了六年,这也是美国投资移民的里程碑,是全世界渴望移民美国的人士的一件大事,是奋斗与专注的结果。“侨外集团所做的不是50万美元换绿卡的生意,而是经营梦想和生活。客户肯将一生及后代的幸福托付给我们,这凝结了巨大的信任。“绿卡和本金返还,就是侨外集团带给这种信任的最好回报。”——国内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开拓者、侨外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丁颖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刚从财政赤字、贸易逆差、大量失业等困局中艰难走出的美国,开始迎来新经济的时代,吸引国际投资和创造新就业机会,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广泛讨论之后,投资移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低成本手段之一。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了“投资移民项目法案”, EB-5由此诞生。这一办法规定,投资人必须在美国境内开办自己的企业,并投入100万美元,直接长期雇佣至少10人才具备移民条件,其本质是由投资者直接投资、通过创造就业机会而取得绿卡。
[详细]

EB-5是美国国会于1990年大幅度修改移民法时确立的专门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的签证类别,它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移民。能用最短时间取得美国绿卡入境美国 ,对申请人无学历、英文、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承认资产赠予),申请人、配偶与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可自行选择在美国任何地区居住或工作,可自由进出美国,无移民监,可享受美国当地居民同样的福利待遇,5年后可选择是否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