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格供血浆者档案
《规范》强调,在接待初次申请供血浆者时,必须要求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对申请供血浆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进行健康状况征询、健康检查和血样检验。对合格的供血浆者应建立永久、唯一的供血浆卡号;停止供血浆时,该卡号不得被其他供血浆者使用。供血浆者的档案应当保存至该供血浆者达到规定的最大供血浆年龄期满后10年。
据悉,该规范是单采血浆站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的全过程。该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颁布前已取得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的,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