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明确最低首付款比例、租房提取限额等政策。通知自2024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一人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可达80万元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据了解,这是广州今年内第二次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今年4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申请人同时符合广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累加计算。
例如,李某和配偶张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其购买的房屋为新建二星级绿色建筑,则李某和张某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和上浮20%的情形,其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可上浮40%,上浮后贷款最高额度为224万元。(注意:实际业务中,最终可贷额度将结合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通知》还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8岁。
新政还调整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调整为在购房所在区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的可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无合同租房 提取额度可达5600元/月
此外,本次《通知》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40%下调至20%,与购买首套住房一致;并明确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2000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提取流程和材料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须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中心还明确,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的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上浮40%。《通知》实施后,家庭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5600元/月。
中心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节省利息支出,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加大对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力度,助力更多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让制度成果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热点问答
一、首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吗?
是的。但未结清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如何确定所购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
以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三、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符合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若家庭成员之一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其他家庭成员能否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
五、如何理解《通知》所指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是指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并且子女个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
六、符合《通知》要求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应提供什么材料?
可以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七、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如何计算?需提供什么资料?
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八、收养子女是否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收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户口簿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退休年龄如何计算?
退休年龄男性按63岁计算,女性按58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广州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变化一览
2023年5月22日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印发实施,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后双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2800元,增幅超50%。
2023年6月28日
《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印发实施,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达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当时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实施,正式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024年1月1日
新修订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对广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多子女家庭无房(租房)提取、异地购房及提取频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家庭,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备案的提取额度可上浮40%,即每个缴存人的月提取额度为:1400元×(1+40%)=1960元。
2024年4月9日
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新政: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2024年8月1日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印发实施,明确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即: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穗公积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