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官网日前发布《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广东属于试点区域之一。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牛黄进口及使用进口牛黄生产中成药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进口牛黄的追溯体系。
公告明确了牛黄进口涉及药材来源、进口检疫、通关、进口检验以及首次进口药材审批等方面相关要求。这是我国自2002年以来首次进行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公告称:对于来自不存在疯牛病疫情禁令国家(地区)且符合我国海关检疫要求和药品质量检验要求的牛黄,允许其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试点时限设定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到期后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牛黄进口使用相关工作。
公告显示,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福建、广西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
有业界观点认为,进口牛黄是国内中药材市场的重要来源,也有很长的历史传统。但因疯牛病风险停止进口20多年,致使牛黄供应锐减,价格飙升。现在能够在部分试点地区恢复天然牛黄进口,有助于稳定市场供应、平抑价格、打击走私,通过海关和药监部门的监管,也能确保牛黄质量可控和来源可溯。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涂端玉)